难得无风的清晨,我在市政厅北门的斜塔与一个百分之百男孩擦肩而过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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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来也奇怪,男孩看起来没什么不同,一头棕发散漫地翘起,似乎还带着刚醒来的起床气,表情也木木的,一点都不像个聪颖的人。而且,他看起来年龄也不小了,怎么说估计有25岁了。要知道,在Leeuwarden——这座弗里斯兰省的典型大学城,8万5千常住人口中有一半都是年轻学生的地方,他实在不应该被称作是男孩了。可是,我仍旧隔着古老的运河,无视掉整片郁金花海看到了他——那个手拿信笺、往邮局的方向走去的孩子。我心跳加速,神经绷紧,甚至连挂在手上的风衣碰到了湿地都浑然不知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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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个人都有理想伴侣的框架。之于我——一个34岁的荷兰鬼佬,喜欢男人这种事本来就无可厚非。有人喜欢足颈纤细的男孩,有人喜欢抽烟喝酒的浪子,亦或是单纯的肩胛骨美观;像我,昨晚在酒吧里就曾为一个调弦师苍劲有壑的抬头纹看到发呆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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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要勾勒出具体的百分百男孩影像,这还真是难讲。就像今天见到的男孩子,我现在绝对记不起他的额头是什么样子,甚至有没有额头也不知道。我所能记忆起的,也只是他非常普通这一点。事情还真是有些不可思议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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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昨天我碰到一个百分百男孩。」我对友人这样说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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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哈?」她应道,「那孩子漂亮吗?」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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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不知道,这不是重点。」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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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哦......那,是你的style?」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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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不清楚。眼睛是绿是金,身高有没有一米七,统统忘得一干二净。」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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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莫名其妙!」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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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是啊,的确莫名其妙。」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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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那,」她无聊地擦起了眼镜,「你对他做什么了?强吻了?还是猛踹了?」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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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没有。我连一句话都没上去说。」只是擦肩而过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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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由东向西走,我由西向东走,在五月一个爽朗的早晨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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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想拽住他和他说两句话,不,这还远远不够——和平年代里的迢远重逢,像是从来没有这么动人心魄。我总觉得我认得他,而且他也应该同样认得我。我想问问他,这些年来一个身披绿色斗篷、总是倔强闯入我梦乡的人究竟是不是他。呃,不过这种事情他怎么知道呢......我真是傻了。可我还是想弄清原委,一切导致我们在1999年五月的晴朗早晨,在这北纬52东经4度的荷兰北郊,一个名为莱瓦顿小镇蓦然相遇的原委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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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此谈罢,我们可以沿着随处可见的运河一起欣赏街头巷尾的哥特式建筑;或者寻一家阳光明媚的露天咖啡馆,偶尔喂一下广场上的和平鸽;入夜,我们可以去迪斯科、电影院,说不定碰上博物馆锁门,还能悄悄地关在里头来一发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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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丽的幻想在敲打着我的心扉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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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他的距离已经近到十五六米远了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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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,我应该靠什么和他搭话呢?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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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先生,你板砖掉了,这是你的吧?」然后指向教堂下的一块石板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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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于老套,而且我又不是在追姑娘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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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喂、和我说话啊,你这垃圾。」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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额......我这是哪辈子养来的毛病......肯定会把小鬼吓到的,不行不行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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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好!请问附近哪里可以有大风车?」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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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也同样笨头笨脑,对方一定毫不犹豫地回答「风车村」啊!而且,今天根本没有风,难道去看一堆死气沉沉的螺旋桨?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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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是开门见山好些。「你好!你对我可是百分之百的男孩哟!」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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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像有点恐怖的样子啊......他会不会把我当恋童癖?虽然他也不小了,但是被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大叔表白不好吧。万一他来一句,「我是你的百分之百男孩,你可不是我的百分之百恋人啊!」这该怎么办?我已经34岁了,而且个子不高。这样在街上被他鄙视的话,我一定会一蹶不振的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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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我就在那个挂有梵高油画的橱窗旁与他擦肩而过。五月的清晨,空气中漾着花蕾的芳香,一只小猫在透明的玻璃窗里搂着一具果体的石膏懒懒晒着太阳。我连向他点头示意一下都没能做到。他穿着浅蓝的卫衣,手里拿着未盖邮戳的信。那孩子眼睛迷迷蒙蒙的,好像没怎么睡醒,也许是写了一晚上的信也说不定。那四方的信里,藏着他所有的秘密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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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几步回头时,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街角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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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,我今天已经想好了该如何向他搭话。也许,我那道白都有点烦闷冗长,可是不全盘向他托出又不行,不然我怎么弄清我们之间每一世的羁绊——就好像,我活了这么久,就是为了与他这一天的花月相逢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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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之,故事从「很久很久以前」开始,最后以「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」结束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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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久很久以前,有个地方有一个青年和一个少年。青年24,少年15。青年身材并不高大;而在这白种人常驻的社区里,浅麦色肌肤的少年也并没有多漂亮。他们无非就是小镇里闲适而孤独的年轻人。但是两人一直坚信,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,一定有一个与自己命运百分之百契合的恋人。是的,他们相信奇迹,于是奇迹也真的发生了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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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天,两人在街角萍水相逢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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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嘿,Boy!我一直在寻找你,你就是我的百分百男孩!也许你不会相信,但是这对我而言是真的,我简直看到了梦中人!」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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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是吗?太好了先生!你也是我心中的百分百恋人啊!从头到脚,简直和我想象的一模一样!上帝,这个世界太美妙了!」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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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坐在运河的游船上,手牵着手,就像这座城里无数的同性爱人一样心甜意洽,百聊不厌。他们百分之百需要对方,又百分之百被对方需要,多么奇妙的天造地设!而这种百分之百的身心契合,怎能说不是宇宙奇迹!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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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两人又在心里有了一丝小小的、简直应该忽略不计的疑虑:美梦如此轻易成真,会是一件好事吗?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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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谈突然中断时,男孩这样说道: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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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那个......如果我们真的是天造之和,上帝一定还会让我们再次相遇的。到时候如果还是百分百喜欢,就立刻结婚怎么样?」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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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啊,还不赖。就这么决定了。」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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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两人分开,各取天涯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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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这根本就没必要。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,在世界最遥远的巧合里邂逅,这已然是奇迹,无需再去做多余的尝试和怀疑。但两人都太过年轻和率真了,没办法想到这么多。于是造化开始无情地捉弄他们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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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夏天,肆虐的汛期高涨了古城的运河,洪水冲破丘陵涌向盆地的小城。与其他人类一样,在死亡的恐惧里徘徊了几周的两人在这场灾难结束后,生命的意志就像破茧之蝶再次重生,他们所生的信仰只剩下来之不易的自由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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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这两个年轻人毕竟坚毅豁达又有魅力,他们各自有了新的生活,在物质文明迅猛推进的现代社会里,他们完全可以和志同道合的友人更加快捷地保持联络,偶尔还能和徒步旅行者共享河岸的阳光。并且同时体验过百分之七十五或百分之八十的过眼烟云般的恋爱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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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此时光摇摆,青年34了,少年25。岁月在以惊人的步伐前进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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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的一个无风的早晨,青年提着公文包由西往东去上班,少年拿着信笺由东向西去邮局。两人走在同一条街,红砖砌成的斜塔见证着他们正面错过。两人心口陡然悸动,并且自知: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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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是我的百分之百男孩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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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是我的百分之百恋人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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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记忆的微光着实有些恍惚,他们不知道要记起梦中萦绕的战事,还是十几年前的交谈。一切都是那么不明晰,甚至不知道是否真切地存在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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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,两人连句话也没有说便擦肩而过,径自走在名为自由的轨迹里,永生永世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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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我本该向他搭话的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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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到这里,你一定会觉得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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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明天,在荷兰北部的弗里斯兰省,一个叫做莱瓦顿的小镇上我可以和他再次相遇,我一定不会错过奇迹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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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。\\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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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/完\\r